2023年10月30日下午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刘子瑜教授莅临永利yl23411,在逸夫楼A507会议室为公司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“上古汉语动词性成分作定语研究—以《史记》为例”的精彩讲座。讲座由石锓教授主持,张鹏飞、周赛华、邓杉杉、杨红、朱丽师、胡平等老师和来自汉语言文字学、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、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的研究生20余人参加此次报告会。
刘子瑜教授从“动词性成分作定语的研究缘起”开始讲述,提出“动词性成分作定语的特殊性”,并说明参考语料以《史记》为主,《左传》和《荀子》为辅。随后从定语结构的成分组成提出四个问题:“定vp中”结构的成立条件;动词性成分出现在定语位置上的条件;“定vp中”结构的句法语义特征;定语和中心语间“之”的隐现条件。
首先在论述“定vp中”结构成立条件中提出“可定性”概念,即VP进入定语位置的能力。总结了“定vp”结构的成立需要同时存在“VP”可以作定语”、“NP”可以被修饰限定、VP与NP语义相宜三个条件。在“VP”可以作定语的条件中,动词作定语的语义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:一、“动词具有实义 ”,按照语义类进入定语位置的动词有行为动词、状态动词、心理动词三种,这三类动词作定语表示不同的语义特征。二、及物性对语义的影响,不及物动词占主导,因为及物动词与名词组合更容易出现述宾结构从而易诱发歧义。三、动词词义的概括性和泛指性,且动词带有泛指性特征作定语更容易,而可定性强的动词短语具有不物性、无界性、弱动态性三个特征,其中述宾结构的动词短语的可定性最强。
其次,刘子瑜老师从“动词性成分出现在定语位置上的条件”这个角度出发,分别从形式特征、语义特征论述了“定VP中”充当定语中心语的成分,主要以名词性成分为主。紧接着对中心语的进行了分类,根据中心语是否是动词性成分的论元,把“定VP中”结构分为论元关系和非论元关系两类,论元关系包括中心语是动词性成分的主体论元、客体论元、旁体论元三类。随后刘子瑜教授根据动词性定语对中心语的作用,把定语分为“说明性定语”和“界定性定语”两类,分别对这两大类定语进行说明解释。
接着刘子瑜教授着重论述了“定VP中”结构“之”的隐现条件,从定语的构造方式、中心语的性质、定中的语义关系、音节韵律、定中结构的位置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影响“之”出现的因素。
最后刘子瑜教授对报告做了以下四点总结:第一,动词充当定语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实义,不及物动词相比容易诱发歧义的及物动词更容易做定语,动词短语可定性与不及物性、无界性、弱动态性相关。第二,定语与中心语的语义关系可根据中心语是否是定语的论元分为“论元关系”和“非论元关系”两类,也可以根据定语对中心语的作用将定语分为“界定性定语”和“说明性定语”两类。不同角度的分类有利于揭示出“定VP”结构定语与中心语的语义关系,以及动词性定语的语义特征。第三,是否加“之”本质上反映了动词性成分定语内部与中心语的概念距离大小,概念距离越大越容易加“之”。“之”的隐现与定语的构造方式、中心语性质、定中隐性语法关系,音节韵律、定中结构的位置有关。动词短语的可定性与带“之”的概率显示出一致特征。第四,“之”的隐现影响“定VP中”结构的句法功能,加“之”的“定VP中”结构主要功能是作宾语,不能再做定语,作谓语的能力变强,作状语的例子变少。
紧接着,石锓教授对报告进行了总结,并对刘子瑜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由衷的感谢!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中,刘子瑜教授就老师及学生们提出的有关问题,一一给予了回应和探讨,令现场的师生们深受启发,受益良多。最后在老师和学生们的热烈掌声中,本次汇报圆满结束。
(审核:朱丽师)